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动燃气巡检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动燃气巡检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动燃气巡检车采购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受 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动燃气巡检车采购项目:主要为采购电动燃气巡检车,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投资额约为30万。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招标范围:
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动燃气巡检车采购项目:主要为采购电动燃气巡检车,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投资额约为30万。
2.4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3.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上述证件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格要求所需内容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到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20日17:00(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7月26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公告截止前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不邮寄。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郑州道18号港澳大厦9层
邮政编码:300191联系人:李欣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弘(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政编码:300040联系人:刘超电话:***-********
传 真:***-********
日期: 2017年07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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