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产业发展培育基金出资人及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潜江市产业发展培育基金出资人及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湖北江汉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潜江市产业发展培育基金出资人及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

预算价

在基金中出资额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基金管理费不高于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

联系人

庞先生

联系方式

189*****980

采购人地址

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长江证券产业金融(湖北)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根据潜江市产业发展基金决策委员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策通过事项,湖北江汉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向市政府采购办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形式,采购本项目出资人与基金管理人。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一)长江证券产业金融(湖北)有限公司各项条件基本符合《潜江市市级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潜政办[2016]50号)精神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具备的条件。(二)长江证券公司与潜江市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三)长证金融公司为省产业引导基金的管理人之一,可为我市产业引导基金后期与省产业引导基金地合作创造条件。(四)长江证券公司在我市设有下属机构,既便于合作双方后期的沟通协作,又便于江汉公司的“引智”,同时,该下属机构也基本了解我市产业结构。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潜江市产业发展培育基金出资及基金管理服务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经查询,长江证券产业金融(湖北)有限公司相关资料信息,该公司各项条件基本符合《潜江市市级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潜政办[2016]50号)精神规定,且长证金融公司的母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潜江市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在我市设有下属机构,基本了解我市产业结构,也便于以后各项工作的展开。专家组讨论研究,我市产业引导基金与长江证券产业金融(湖北)有限公司合作,由长江证券产业金融(湖北)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较为合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论证专家1:昌芝安,高级工程师,潜江市水务局;论证专家2:肖型华,工程师,潜江市交通运输局;论证专家3:蒋燕,会计师,潜江市环保局。

拟成交价格

最终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7月20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潜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42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金 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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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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