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年度办公设备和网络设备协议供货资格招标公告
梅州市年度办公设备和网络设备协议供货资格招标公告
梅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梅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梅州市200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办公设备和网络设备协议供货资格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包组号:1
包组内容:计算机协议供货资格
2、 包组号:2
包组内容:打印机协议供货资格
3、 包组号:3
包组内容:传真机协议供货资格
4、 包组号:4
包组内容:复印机协议供货资格
5、 包组号:5
包组内容:速印机协议供货资格
6、 包组号:6
包组内容:碎纸机协议供货资格
7、 包组号:7
包组内容:投影机协议供货资格
8、 包组号:8
包组内容:扫描仪协议供货资格
9、 包组号:9
包组内容:显示器协议供货资格
10、 包组号:10
包组内容:UPS协议供货资格
11、 包组号:11
包组内容:服务器协议供货资格
12、 包组号:12
包组内容:路由器协议供货资格
13、 包组号:13
包组内容:交换机(含程控交换机)协议供货资格
14、 用途:办公自动化和网络设备
15、 招标项目的性质:协议供货
16、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次招标分包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属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只能以获得“3C”的产品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标准的产品,投标人须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属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可以是获得国家销售许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制造本次协议供货物品的设备制造商或其销售公司或其主管梅州地区销售的分公司;还可以是获得上述有关公司独家专项授权的代理商,但须提供制造商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制造商或其销售公司在本次协议采购所属地区范围内没有设立分公司的说明函。每个包中拥有“3C认证”、节能产品认证产品的制造商只允许有一名代表参与投标。
4、合格的投标人可就所有包或个别包进行投标,可代表一家或多家本次协议采购产品的制造商参与投标。
5、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工本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07-14至2008-7-31(办公时间内)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梅州市嘉应东路市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08-6,8:30—9:00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08-6,9:00
3、 开标地点:梅州市嘉应东路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五、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梅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梅州市嘉应东路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2252985、*******-***
六、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
梅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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