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石梅半岛33#、35#地块吸油烟机、灶台及安装招标公告
万宁市石梅半岛33#、35#地块吸油烟机、灶台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万宁市石梅半岛项目33#、35#地块吸油烟机、灶台采购及安装 |
招标人 | 万宁凯德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 | 万宁 |
项目投资属性 | 社会投资 |
公告内容 | 石梅半岛项目33#、35#地块吸油烟机、灶台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梅半岛项目由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万发改审批备〔201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万宁凯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万宁凯德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33#、35#地块吸油烟机、灶台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梅半岛项目33#、35#地块吸油烟机、灶台采购及安装 2.2 建设地点: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旅游度假区 2.3 计划工期:33#地块供货安装工期为60日历天,35#地块分两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安装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供货及安装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内容:石梅半岛项目33#、35#地块吸油烟机、灶台采购及安装,包含33#、35#地块的吸油烟机、灶台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并提供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与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3.2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投标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函。 3.3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红专路万宁市党校办公楼二楼万宁蓝天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红专路万宁市党校办公楼二楼万宁蓝天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宁凯德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万宁市兴隆镇兴梅大道2号石梅半岛项目部地 址: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商务大厦5层 邮 编:571500 邮 编:570100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 系 人:蔡工、何工 电 话:****-******** 电 话:****-********/152*****783 传 真:****-********传 真:****-******** 2017年7月20日 |
招标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17-07-20 19:3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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