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产业园3期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机器人产业园3期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单位及类别:
华夏幸福/产业发展集团/工业地产事业部/大厂片区
工程管理类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位置:香河经济开发区
2.2、项目简介:机器人产业园3期(原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北区)总建筑面积29019.26平方米,包含两栋单层厂房A/B,三栋多层厂房C/D1/D2,一栋综合配套楼E。
2.3、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所有幕墙(玻璃、陶板、铝板)、雨棚、断桥铝窗(无副框)、百叶窗、泛光照明等施工及验收等相关工作,详见清单及图纸。
3、投标单位入围要求:
凡申请入围企业须为我司招标采购网(bp.cfldcn.com)注册并通过审核入库的企业。
3.1、其他:失信企业谢绝入围,无增值税发票开具资格的单位谢绝入围,挂靠单位谢绝入围。未与华夏合作过或已合作但未竣工验收的单位,要求其(总部或区域本部)京津冀办公场所面积在500㎡及以上。
3.2、与我司合作经历(供方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及候选试用供方可参与该工程投标
3.3、主要业务区域(省/市/区):主要业务范围覆盖京津冀
3.4、项目业绩(个):满足任意一条均可:1.近三年在京津冀与华夏幸福有300万以上幕墙工程合作,且至少一个项目已竣工(2)近三年与2个及以上房地产TOP20在全国分别有300万以上幕墙工程合作;且至少一个为京津冀地区已竣工
3.5、企业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新供方注册请选择产业发展集团 ,注册时供方分类需包含【幕墙工程(各种幕墙工程)】
(1)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核心附件、《供方单位处罚措施标准清单》打印并加盖公章,可参照报名资料模板;
(2) 项目业绩、标杆合作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符合要求业绩、标杆合作业绩要求的同类工程合同复印件; (竣工项目应提供竣工验收记录或相关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或结算书或结算通知书或营业证明等竣工证明资料);非投标及履约决策人所辖组织(总公司或独立经营的分公司、事业部)负责的同类工程业绩不予接受。
(3)未与华夏合作过或已合作但未竣工验收的单位应提供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联系人/履约决策人社保缴纳记录(缴纳起始时间距报名截止日期前1年以上)、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需提供递交资料的电子版,未入库供方需在考察前补交书面资料。
5、招标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刘运晓
联系电话:186*****418
联系地址:河北省大厂县邵府乡派出所对面专用车产业港三楼
邮箱:liuyunxiao@cfld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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