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第二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兰西县第二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西县第二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兰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兰发改【2017】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西县教育体育局,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兰西县第二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

2.4建设规模:新建四层教学楼,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

2.5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7年7月15日,竣工时间:2017年11月30日。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8总投资:1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3.1.3近三年(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企业至少完成三项类似本工程的业绩(投资额不低于本项目的投资额、建设规模不低于本项目建设规模)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为准,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缺一不可);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最近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6年12月,2017年1—5月,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及养老保险缴纳正规发票)和劳动合同;以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本工程的业绩(投资额不低于本项目的投资额、建设规模不低于本项目建设规模)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为准,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缺一不可);

3.1.5项目管理人员小班子成员(土建专业)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提供岗位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2人、造价员(提供岗位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且网上报名项目小班子成员必须与纸质版报名材料一致,同时应提供有效的小班子成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6年12月,2017年1—5月,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及养老保险缴纳正规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3.5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登记

5.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登记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5日至2017年06月1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使用企业锁进行电子投标信息录入,以便核对投标企业工商信息、资质信息、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等,同时到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登记区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5.3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

(8)拟派项目班子其他成员身份证、岗位证书;

(9)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

(10)拟派项目班子社保证明材料;

(11)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12)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原件);

(13)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全称);

(14)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1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6)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原件加盖公章);

(17)《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5.4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造价员1人,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安全员需根据招标规模确定人数,满足《黑建安【2012】11号文》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5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请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ljzxzb.com)网站下载,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6月15日至2017年06月1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将被拒绝。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西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孟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 编:150090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日 期:2017年06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楼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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