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招标公告

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招标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年7月21日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111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采购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佳李斯轩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979

songjia@itc.genertec.com.cn

***-********(传真)


一、采购内容(项目用途、数量):

择优选取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承担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工作。

本次招标共分2个采购包,投标人可以选择投任意一个或两个采购包。本项目第1包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超过10名,第2包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0名。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足计划数量,则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为中标人,不再另行确定其他中标人。


包号

包名称

服务内容

第1包

保健食品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的抽检任务

第2包

食用农产品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用农产品的抽检任务


二、项目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我国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进行监管的职责。食品安全抽检是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掌握食品安全形势和质量安全状况的重要措施,也是查办食品违法案件的技术支持。

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将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招标文件规定的食品抽检工作任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第1包预算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第2包预算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第1包的投标人: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资质,且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公布的《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中附件1《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版)》指定的保健食品相关检验项目中不低于85%的检验资质。

第2包的投标人: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资质,且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公布的《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中附件2《2017年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版)》指定的检验项目及检测方法中不低于90%的食品检验资质。

5.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

7.具有稳定的、高水平的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能保证保健食品(适用于第1包)/食用农产品(适用于第2包)抽样检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8.第1包的投标人须具有承担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及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能力,具有保健食品按企业标准全检的经历。能够提供近两年内每年不少于100份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其中按照企业标准全项检验报告不少于20%。

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一个及以上分支机构的投标人以总部名义进行投标时,分支机构所具备的检验资质、服务能力及业绩等不计入总部。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相关食品生产企业的投标。

11. 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2017年7月21日9:00(北京时间)起至2017年7月31日16:00(北京时间)止。

3.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技术支持电话:***-***********-********

4. 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上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从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文件后请尽快按照招标文件“其他附件格式”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并将开票信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本招标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标书款发票可在本项目开标时领取(如未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于开标日后安排发票领取事宜);

(2)选择现金或支票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自行前往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现场交款并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后,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

5. 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的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方式如下:

(1)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东南角

(2)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标书室联系方式:杜庆,***-********

6.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8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交至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如于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则须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七、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层420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 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九、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十、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通用招标网》



标签: 安全抽检 食用农产品 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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