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河综合治理延塞段工程(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延河综合治理延塞段工程(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延河综合治理延塞段工程由延发改农〔2017〕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工程概算为269590万元,目前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延安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为延河综合治理延塞段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延市水审发〔2017〕91号文件,延河综合治理延塞段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防洪保安工程:新建上下游的低碳交通道路11.058km;两岸共修建防洪工程14段,长度11.09km;新建跨河桥梁2座,长344.4米;新建穿堤箱涵、拱涵26处,穿堤涵管46处。2.水环境治理工程:新修液压钢坝三座;跌水六道;建设7处支沟口池塘湖泊。3.景观绿化工程:亲水栈道、亲水平台、观景平台、绿色骑行路线等,景观照明,给排水;新建休闲驿9处。4.信息化系统工程:建立河岸防护水文水情信息监测系统、调蓄湖面引水闸等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监测及远程调控系统、工程预警广播,2处管理调度中心及3处防汛办公室配置视频会议软硬件设备和数字化、集成化、智能化管理调度中心。

项目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项和1个施工标项,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本工程建设期监理任务,施工标项负责实施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凡参与投标的施工及监理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且无不良记录,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其公司注册地或者本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731日至2017年8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11层标书发售室1101室(发售联系人:程坤***-********),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项)、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施工标项)、项目总监资格证书(监理标项)、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2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已完成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两份(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标项招标文件2000元/套,监理标项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2楼交易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各界导报》、《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雄 电话:****-******* 181*****665

招标代理单位: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联 系 人:房毅 电话:***-****************180*****932

标签: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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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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