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输变电工程(长春净阳220KV输变电66KV送出工程等)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输变电工程(长春净阳220KV输变电66KV送出工程等)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输变电工程(长春净阳220KV输变电66KV送出工程,净西66KV线路、光缆线路,彩宇66KV线路工程)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输变电工程(长春净阳220KV输变电66KV送出工程,净西66KV线路、光缆线路,彩宇66KV线路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JLZB-17GNG01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刘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鹏 赵国顺 151*****58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42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LZB-17GNG0159
********0">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输变电工程(长春净阳220KV输变电66KV送出工程,净西66KV线路、光缆线路,彩宇66KV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二、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采购预算:长春净阳220KV输变电66KV送出工程********5元;彩宇66KV线路********元;净西66KV线路********元;净西光缆线路*******元;
2.4 计划工期:2017年08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7 项目概况:净阳220kV变电站疏通共新设电缆线路6回,分别为长净甲乙线、净潭甲乙线、阳双甲乙线,具体如下:
2.7.1长净甲乙线、净潭甲乙线路径描述:
新建电缆线路由净阳220kV变电站66kV隧道出线,采用电缆隧道向北,至天泽大路北侧进入综合管廊后转向东约2.0km,过临河街、生态西街、生态大街,至生态大街东侧左转向北约2.2km,过天普路、天青路,至福祉大路南侧。其中长净甲乙线过福祉大路向北约0.3km,接于长双甲乙线中间接头井;净潭甲乙线沿福祉大路向东0.3km,接于长双甲乙线交叉接头井。
2.7.2阳双甲乙线路径描述:
新建电缆线路由净阳220kV变电站66kV隧道出线,采用电缆隧道向北,至天泽大路北侧进入综合管廊后转向东约2.6km,过临河街、生态西街、生态大街,生态东街西侧,出综合管廊后改为电缆保护管排管方式敷设至净月区政府与国网公司投资分界电缆井止,此段政府投资总长度约2.7km。
2.7.2长春彩宇66kV线路工程:
线路由长净甲乙线第3接头井起,井北侧新设电缆交叉预留井(用于Y接头安装),沿生态大街东侧向北,至规划的乙十路南侧(天富路)右转向东,沿路南侧至新建的彩宇66kV变电站北侧隧道后右转进入变电站(本工程仅为电缆及附件购置、安装,电缆保护管购置)。新设电缆线路总亘长0.6km。
2.7.3长春净西66kV线路工程:
新建电缆线路由净阳220kV变电站66kV隧道出线,采用电缆隧道向北,至天泽大路北侧进入综合管廊后沿综合管廊向东敷设至生态东街西侧综合管廊末端后,继续向东排管包封敷设新城大街东侧后改向南敷设至“分界接头井”截止(分界接头井~净西66kV变电站为国网投资)。新设电缆线路总亘长3.348km。
********2">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同时具有叁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2015、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6">。
3.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1日至2017年0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招标文件费以对公账户汇款至招标公司账户。确认收款后到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长春市平泉路1427号吉林电力培训中心1号楼1楼)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付款)。
4.2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建筑企业,可提供与新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法人授权书、⑥被授权人身份证、⑦外省施工企业须携带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86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招标文件业务。
4.4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另请将【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固定电话、开户行、帐号、手机号】********61@qq.com" ignore="1">信息用可编辑的word文档或在邮件正文编辑完以单位全程为标题发送到********61@qq.com邮箱不要发图片、扫描件。以上信息一定要与单位财务人员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因所提供错误信息导致发票错误本公司概不负责,且不予更换。
4.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4日10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7688号院内,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5">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427号
文件购买:孙鹏 赵国顺
技术咨询:徐晓明
联系电话:1851432828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大街支行
账号:420020071900000953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同时具有叁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2015、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563.44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长春市平泉路1427号吉林电力培训中心1号楼1楼)
招标文件售价:¥86.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费以对公账户汇款至招标公司账户。确认收款后到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长春市平泉路1427号吉林电力培训中心1号楼1楼)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付款)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4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4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大街7688号院内,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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