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庆祝建军90周年纪念邮折采购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庆祝建军90周年纪念邮折采购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建军九十周年纪念邮折》是滨海新区民政局慰问退役军人活动的纪念品,邮折中包含中国邮政于2017年8月1日发行的“庆祝建军九十周年”邮票一套6枚、反映滨海新区建设成就的个性化邮票两版,印量为50000册,合计项目预算265万元,主要包括邮票、邮折的设计、印制、发行等。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65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邮政部门授权印刷及发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负责天津市滨海新区范围内所有邮政业务的经营及邮票发行印制工作。按属地原则,全国各省邮政企业间、全市各区县邮政企业间不得跨区从事邮政发行、印制工作。一、对发行企业的依据:1.《邮政法》第十四条 规定邮政企业经营下列业务第三项规定: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 和第四十一条规定邮件资费的交付,以邮资凭证、证明邮资已付的戳记以及有关业务单据等表示。邮资凭证包括邮票、邮资符志、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邮资凭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资凭证,不得擅自仿印邮票和邮资图案。第四十二条规定普通邮票发行数量由邮政企业按照市场需要确定,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发行计划由邮政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提出,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邮票的印制、销售实施监督。2.《邮票发行监管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邮票发行应当编制发行计划。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审定或者备案的发行计划发行邮票。二、对属地管理的依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规范集邮业务经营秩序管理办法》中第四条规定集邮业务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管理。1、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负责全国集邮业务的经营和管理;各省邮政公司负责本省集邮业务的经营和管理。2、严禁各省邮政公司私自参与竞标、私自跨省揽收定向邮品、企业形象年册、个性化邮票等业务。严禁跨省销售企业年册。第九条 集邮品要按统一定价销售 中第三项中国集邮总公司和各省邮政公司开发相同题材的同类产品,原则上销售价格应该统一。 综上所述本项目完全符合单一来 源采购方式。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365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本项目采购单位所采购邮票包括发行审批和印刷两个方面,因邮票属于特殊产品,其发行及印刷均需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实施,依据《邮政法》(第41、42、14条)和《邮票发行监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邮票发行应当编制发行计划。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审定或者备案的发行计划发行邮票;又结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规范集邮业务经营秩序管理办法》中第四条、第九条规定集邮业务开发实行属地管理和统一定价,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当地的分支机构承担实施,并报集团公司协调审定。本项目具备唯一性。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负责天津市滨海新区范围内所有邮政业务的经营及邮票发行印制工作。综上所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承担本项目。本项目具备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 张秉新 | 天津滨海职业技术学院 | 高级实验师 |
本项目的产品为邮政部门印刷及发行,依据《邮政法》(第41、42、14条)和《邮票发行监管监督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邮票由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印制及发行,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规范集邮业务经营秩序管理办法》(第4、9条)规定,集邮业务开发实行属地管理和统一定价,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当地的分支机构承担实施,并报集团公司协调审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负责天津市滨海新区范围内所有邮政业务的经营及邮票发行印制工作。综上所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承担本项目。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 | 袁铭 | 中国联通集团 | 高级工程师 |
由于本项目的产品为邮政部门授权印刷及发行,依据《邮政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和《邮票发行监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又结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规范集邮业务经营秩序管理办法》中第四条、第九条规定集邮业务开发实行属地管理和统一定价,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当地的分支机构承担实施,并报集团公司协调审定。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又因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负责天津市滨海新区范围内所有邮政业务的经营及邮票发行印制工作。所以该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 路俊玉 |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 主任 |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7年07月22日起至2017年07月28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国泰大厦31层
2)联系人:张劼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广州道496号地热中心二楼
2)联系人:胡翠翠
3)联系电话:
138*****567或022=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贾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