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费项目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费项目 | 预算价 | 43万元 | |
联系人 | 龚平文 | 联系方式 | ********926 | |
采购人地址 | 随州市沿河大道155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系统产品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支付系统电子化改造由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实施;人行清算前置系统由武汉佳特金财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详见附件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论证内容:按照《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21号)文件规定的全国统一要求、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随州市曾都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由“电子凭证库实施(含电子印章系统产品)”和“支付系统电子化改造”及“人行清算前置系统”三部分组成,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论证理由及意见:财政部、财政厅、省人行的电子凭证库实施(含电子印章系统产品)均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支付系统电子化改造由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实施,人行清算前置系统由武汉佳特金财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根据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鄂财采发[2013]8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为保证系统国家—省—市—县区四级一致性和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三方对等部署,建议随州市曾都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中的电子凭证库实施(含电子印章系统产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支付系统电子化改造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实施,人行清算前置系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武汉佳特金财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根据本项目唯一性、专业性、安全性、延续性,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 见附件 | |||
拟成交价格 | 43万(暂定价格,最终成交价格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谈判时充分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以实际招标价为准)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
序号 | 品 名 | 规 格 | 数量 | 预算 | 备注 |
财政端 | |||||
1 | 电子凭证库实施 | 1、 费用构成:县区级为电子凭证库实施+电子印章授权许可及实施费用。 2、主要工作内容:实施准备(包括实施方案、计划、测试环境部署、报文规范沟通、凭证样式设计、制作、调试等);与支付系统联调测试(技术联调、业务单据联调、集成联调测试、业务压力测试);系统配置(队列路由配置、预留印鉴、白名单维护、分区划配置);与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凭证库联调;试运行上线及运维保障。电子印章的烧制、生效、备案管理、权限设置等;电子印章系统与签名服务器的联调;电子印章系统的license许可。 | 1 | 15万 | |
电子印章系统产品 | |||||
2 | 支付系统电子化改造 | 1、 县级支付系统电子化实施范围:用款计划电子化、支付申请电子化、支付电子化(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自助柜面、实拨支付)、专户支付电子化、清算电子化、对账电子化。 2、主要工作内容:搭建测试环境;支付系统电子化升级及测试;业务梳理及流程改造;财政端支付系统配置;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业务测试。 | 1 | 12万 | |
人民银行端 | |||||
3 | 电子凭证库实施 | 1、与人行前置系统联调测试(技术联调、业务单据联调、集成测试);2、系统配置(队列路由配置、预留印鉴、白名单维护、分区划配置);3、与财政端、代理银行端凭证库联调;4、电子印章的授权许可、备案管理、权限设置以及与签名服务器的联调。 | 1 | 12万 | |
电子印章系统产品 | |||||
4 | 人行清算前置系统实施费用 | 网络及应用调试;与tips、tcbs等实施联调费用 | 1 | 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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