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采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招标公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采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7】124号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项目名称 | 基本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排查频次 |
驻马店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 |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 1年(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 28 | 1.全面排查2次(排查1次、复查1次)。 2.参与政府(或安委会、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治理)等综合性检查、排查全年不少于3次(大检查、专项整治企业不限于采购需求所列企业范围)。 |
注:1、本项目不分包。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或产品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页面截图)。
3.3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5其他特定条件:
3.5.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乙级及以上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公司。
3.5.2参加谈判供应商须具有2人及以上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并提供相应的专家聘任证书。
4.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到政府采购中心308室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7年7月28日下午3:30 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7年7 月28 日下午3:3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6-*******
地址:驻马店市开源大道中段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
11.质疑电话 王女士 ****-*******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 月二十一日
采购需求
一、工作目标
在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主体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引入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专家排查、部门监管、企业整改消除隐患”的定期排查治理隐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的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快速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项目范围
对项目所列示的企业进行逐家隐患排查,并对存在隐患的企业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具体企业名单如下:
1.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2.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河南顺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中国石化驻马店分公司
6.中国石油驻马店分公司
7.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8.豫南水泥有限公司
9.白云纸业有限公司
10.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
11.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
12.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13.南方中天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14.河南中烟工业公司驻马店卷烟厂
15.中储粮驻马店直属库
16.驻马店供电公司
17.河南省海川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18.河南后羿制药有限公司
19.河南豫邮金大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驻马店市中多铝镁集团有限公司
21.河南苏源管业有限公司
22.河南省晶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23.驻马店市地源油脂有限公司
24.驻马店市盛博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5.河南骏化物流有限公司
26.河南尚品食品有限公司
27.驻马店市天方生物有限公司
28.河南中原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29.驻马店市兆丰仓储有限公司
30.驻马店市众鑫食品有限公司
31.河南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
32.驻马店顶津饮品有限公司(康师傅)
33.河南大尚食品有限公司
34.驻马店发时达工贸有限公司
35.驻马店市中塑新材有限公司
36.河南福和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37.驻马店市金胜冷藏有限公司
38.驻马店市亿康食品有限公司
39.驻马店市天中玻璃钢船艇有限公司
40.驻马店市林源装饰有限公司(家具厂)
41.驻马店金慧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42.驻马店众多羊绒防织制品有限公司
43.吴桂桥煤矿
三、工作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对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豫安监管﹝2015﹞24号)附件“****************9.doc" target="_blank">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指导目录及监督检查表”内容进行重点排查,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工作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规模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重点对照《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进行检查。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执行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等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4.对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特别是新上岗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危险性较大设备管理情况。
7.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8.工程项目、场所和设备发承包、租赁管理情况。
9.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10.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11.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情况。
12.“****************9.doc" target="_blank">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指导目录及监督检查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工作要求
1.确定中标5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详细排查方案递交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按照方案时间逐家进行隐患排查。
2.成交供应商对每家企业隐患排查后应编制隐患排查报告,及时提交给采购单位;对企业整改后进行复查,并及时提交复查报告。
3.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隐患排查。
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说明:本次谈判采购货物为驻马店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
二、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乙级安全评价资质以上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组织参加隐患排查服务的专家应是省专家库并且与所排查企业专业对口的专家(提供专家聘任证书);派出的专家(应是省专家库专家)参与政府(或安委会、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治理)等综合性检查、排查活动,专家人员应不少于2人。
三、投标单位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完善服务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谈判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降低投保服务的质量。
四、投标资料要求:投标单位应按谈判公告要求提供投标资料,以证实投标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符合性。
五、投标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为服务总包价,包括管理费、人员工资福利各项保险、劳动工具费、制作排查复查文书费等所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六、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仪式,并随时接受谈判小组质疑询问,予以解答,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合同生效: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定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八、付款:成交服务商对项目所列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全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后,由采购单位付服务款,具体付款时间、方式双方合同约定。
九、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交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待排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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