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食品安全快检设备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食品安全快检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确认(确认书号:平财采确【2017】1146号),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的委托,就平湖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食品安全快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千秋(平)采201706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设备名称 | 推荐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 | 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 | 杭州天迈、厦门海荭兴、上海复博 | 套 | 7 | 20000 | 140000 |
2 | 离心机 | 国产 | 台 | 7 | 1300 | 9100 |
3 | 振荡器 | 国产 | 台 | 7 | 1500 | 10500 |
4 | 水浴锅 | 国产 | 台 | 7 | 800 | 5600 |
5 | 电子天平 | 国产 | 台 | 7 | 1000 | 7000 |
6 | 冰箱 | 国产 | 台 | 7 | 1500 | 10500 |
7 | 粉碎机 | 国产 | 台 | 7 | 500 | 3500 |
合计 | 186200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 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询价文件获取方式等: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东方路115号三楼)进行报名登记。
3.报名费:500元。
五、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tb.pinghu.gov.cn政府采购资料下载)。
2.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当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来报名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注册供应商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下同)规定,提供针对参加本项目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未注册供应商按照本公告第十条要求及时进行注册。
六、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采购响应方应于2017年7月27日9时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行政中心2号楼522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17年7月27日9时在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行政中心2号楼522会议室报价,采购响应方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供应商注册: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一旦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的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采购响应方为成交候选人,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贰仟元整
交付方式:现金
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备注: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137*****000。
4.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湖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
十二、询价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平湖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pinghu.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电话:****-********
采购单位:平湖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
招标
|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