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西安市新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办理《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XCCG-JT-*******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 地 址:西安市东八路101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袁 博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市新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媛 晏文通 传 真:***-******** 地 址:西安市尚勤路231号鑫源大厦3楼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邮 编:710005 开户名称:西安市新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西安银行新城广场支行 五、采购货物内容:警用车辆2台。(具体见第二部分设备采购规格、数量及技术指标) 项目用途:巡逻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31.96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22条之规定。 2、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所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副本会后退还);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代表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需提供生产厂商原厂授权书原件。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8月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时,请自带U盘拷贝谈判文件(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尚勤路231号鑫源大厦3楼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邮编:710005) 八、递交谈判保证金要求: 1、提交时间: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提交谈判保证金支票。 2、金额及方式:谈判人需提供3000元谈判保证金,采用支票方式缴纳。 3、支票填写:支票填写日期统一为:2017年 8 月 2 日 收款单位:西安市新城区区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西安银行新城广场支行 转账事由:XCCG-JT-******* 谈判保证金 九、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日下午15:30前(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尚勤路231号鑫源大厦4楼区财政局第三会议室 十、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8月 2 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西安市尚勤路231号鑫源大厦4楼区财政局第三会议室 西安市新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21日 |
招标文件下载:暂未提供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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