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工业机器人招标公告
大学工业机器人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浙江省财政厅[2017]21182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浙江大学工业机器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SZB-H-A17175ZJUGCSZL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日期: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3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地点: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H室)。 3.方式:现场领售或电子邮件报名。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提供word电子版) 报名表下载地址:求是招标网(http://www.qszb.net); 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备注: 供应商注册: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 八、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31日下午17:00前在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并到帐(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H室财务室)。 交付方式:转账、银行汇款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财务联系方式:****-********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9:30前;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设备楼一楼求是招标会议室; 投标人应按规定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9:30;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设备楼一楼求是招标会议室。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浙江大学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创新与训练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 业务联系人:陈宵、王盼 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陈杭萍 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qszb010@126.com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王庆庆 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十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 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十四、其他说明: 该项目已按规定于2017年7月20日经公开招标,因招标失败而致项目时间较紧,要求本次招标的等标时间缩短到10日(法定为20日),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招标方提出,可以依法延长到规定时间,否则招标方将按规定开标,之后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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