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河镇初级中学教学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施河镇初级中学教学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施河镇初级中学教学楼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淮安市施河镇初级中学的施河镇初级中学教学楼改造工程已经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17]12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现对施河镇初级中学教学楼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淮安市施河镇初级中学校园内;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68万元;
3.3招标内容:施河镇初级中学教学楼改造(图纸设计中的所有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3.4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
3.5工程质量:合格。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每位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每个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
6.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
6.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6.4拟选派企业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并提供 2016年7 月 1 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6.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7本项目禁止转包、擅自分包和挂靠行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8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6.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6.1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6.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3其它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注: 1、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7、评标办法:该项目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设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抽取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抽取范围为 95 %、96%、97%、98%;K2 的取值为98%。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本工程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根据该工程的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给招标人。
8、获取方式:(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文件等费用采用网银支付(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注:在公告发布期间报名及下载文件:登
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470。
(2)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除承诺书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及时录入到诚信库中,并经有关监管部门审核公示;承诺书1、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组成设置中,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新增上传支持格式的扫描件并电子签章有效。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诚信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开标现场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8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9.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21日---2017年8月10日
10、 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施河镇初级中学校园内
联系人:韦校长 电话:137*****536
1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北门大街382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9*****722
11.3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电话: ****-******** ****-********
招 标 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标签: 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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