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营物资招标采购(2017-NLLC77231-1338)
野营物资招标采购(2017-NLLC77231-1338)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野营物资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7-NLLC77231-1338
三、招标内容:野营钢管床架一批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规格 | 预算 |
1 | 镀锌钢管 | 根 | 1500 | Φ40*1.5mm | 21.4万元(含运费、发票) |
2 | 扣件 | 个 | 6750 | Φ40,十字扣件 | |
3 | 胶合板 | 块 | 948 | 91.5*183*1.5cm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六)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为证明材料,具备本项目的生产或销售范围)。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应向招标方交纳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对公账户转账;
2.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五、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7日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8日
(二)发售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1号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7月30日9:00分。
九、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密封当面提交。
十、开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7月30日9时00分
(二)地点:77231部队保障部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77231部队物资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韩 诚 186*****688
李明潇 132*****005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临沧市分行
银行帐号:134*****8861
账户名:中国人民解放军77231部队保障部
77231部队物资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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