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州日报广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7年惠州日报广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7年惠州日报广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7年惠州日报广告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采购《惠州日报》及旗下出租车LED新媒体广告,具体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详细配置说明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软文/公告或同等尺寸硬广 | 800字左右 | 次 | 25 | |
2 | 普通半版硬广 | 24cm*34cm | 彩色(A8) | 次 | 2 |
3 | 出租车LED | 黄金时段 | 每天不低于24次 | 月 | 2 |
4 | 惠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 推文第2条 | 条 | 6 |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次采购目的是在全市面向党政军及企事业单位的报纸媒体——《惠州日报》及出租车LED投放广告,主要宣传企业品牌,如家庭、政企类业务等。同时此次属在上年合作基础上的部分项目续签采购,定向采购原因如下:
《惠州日报》及旗下出租车LED新媒体广告采取自营及代理两种方式,其中自营模式由“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广告业务,代理则将部分行业广告交由社会各广告公司代理招商。鉴于双方近年的合作模式及媒体关系维持,本次采购继续采取与其自营方——“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打包协议投放广告的模式。
现依据《中国电信广东公司采购实施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定向谈判的适用情况——“物资或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首次制造、安全、法律法规、地域垄断等唯一性、独特性原因,物资、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不存在其他合理性选择,或选择替代品不能完成特定功能导致存在技术、使用、法律法规、合约等风险的情况。”最终确认本次采购采取“定向谈判”形式进行。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7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电话:133*****808
邮箱:hzliuxiup.gd@chinatelecom.cn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一路7号
邮编:516003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刘秀萍
日期: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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