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高速路口风光互补路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陵水县高速路口风光互补路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陵水县高速路口风光互补路灯改造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陵水县高速路口风光互补路灯改造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上海新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创一佳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县高速路口风光互补路灯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陵水县高速路口;
工程规模:陵水县高速路口风光互补路灯改造工程,其中包括路灯的安装、拆除及恢复等(具体事宜以施工图为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需满足招标所需的专业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7月21 日至2017年7月 27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海甸岛沿江四路金达小区A1栋别墅(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及业绩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38号琼苑宾馆三楼1号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改变将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汇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陵水县城市管理局办公楼地 址:石家庄长安区建设北街48号风尚宜都018棟商业办公楼4区706室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136*****277 电 话: ****-********
传 真:传 真:****-********


                        2017年 7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改造 风光互补 高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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