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人医用空气高压氧治疗舱招标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人医用空气高压氧治疗舱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16人医用空气高压氧治疗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单位,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 招标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16人医用空气高压氧治疗舱招标(招标编号:XHGPC2008№87-1)。
2、 用途:用于医疗业务工作需要。
3、 内容及数量:16人医用空气高压氧治疗舱壹套。
4、 简要技术要求: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16人医用空气高压氧治疗舱招标(详见项目需求)。
5、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合法生产资格的及具有从事本行业经验的专业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验原件);
2、国税或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验原件);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验原件);
4、制造医用氧舱资格的AR5级或A5级制造许可证(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验原件);
5、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注册登记表)(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第(1)、(2)、(3)、(4)、(5)项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第(6)项应为原件。在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第(1)、(2)、(3)、(4)项证书或文件的原件查验,并公布第(5)项证书的注册号,缺一项或有任一项无效的作废标处理。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7月16日至2008年7月22日,每天8:00时-11:00时,14:3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惠民东路26号)。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已购买XHGPC2008№87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购买本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人购买本招标文件后决定参与投标的须在2008年7月23日前(含7月23日)向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确认函(或传真),不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8月5日上午8:30时至9: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惠民东路26号)。
3、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8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惠民东路26号)。
六、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新会政府信息网(www.xinhui.gov.cn)”上公告。
七、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门市新会区惠民东路26号
邮 编:5291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人:苏先生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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