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册子招标公告
宣传册子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一批宣传册子进行网上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生产供应商参加报价,采购预算价: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宣传册子采购(HCDDZC2X*******)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售后服务要求:
说明:凡在“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报价人应在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报价无效。
序号 | 名称 | 要求 | 数量 |
1 | 宣传册子 | 封面157g进口铜板,尺寸:14X21cm,双面印彩色,内页70页,用128g进口铜板纸 | 4500本 |
售后服务要求及其他: 1.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货物必须是通过厂家合法渠道全新原装未经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出货单据、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随配附件和工具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如有须在供货时一并提交; 2.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出厂原包装,符合环保要求;采用汽车运输方式; 3.售后服务方面: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产品实行“三包”;如供应商承诺高于国家“三包”标准,则按供应商承诺执行; 2)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免费培训; 3)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进行排查和维修; 4)接到故障或维修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2个小时内修复;小故障当日修复,大故障第二自然日修复,如不能修复,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质保期内免费对设备或配件维修、定期保养、终身维护。 4、印刷内容在签订合同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5、交货期:成交通知书发出2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3天内完成交货。 |
三、报价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包括:[所有文件均必须提供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①报价表(包括货物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单价、合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联系方式等内容);②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③报价人依法缴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提供由税收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④报价人单位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时)或法定代表人的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⑤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⑥售后服务承诺书(由报价人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拟写);⑦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2.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胶装封边,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文件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递交时间;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签章[加盖密封章、报价人单位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产品样品独立封装在一个容器内,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签章[加盖密封章、报价人单位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报价人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其报价无效;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
4.报价文件不符合装订及密封要求的,或资料提交不齐全的,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样品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1. 报价文件必须于2017年 7月27日9时30分整前以书面密封方式递交至苍梧县财政局一楼 1 号开标室(梧州市龙圩区政贤路150号),由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接收,逾期送达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以本项目询价邀请函及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报价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报价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报价 ;3.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与报价文件中“货物需求表”的参数配置要求不一致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以验收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梧分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八、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苍梧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梧州市龙圩镇龙湖三路132号二楼 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传真:****-*******
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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