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GZ-12-2017-P011)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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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GZ-12-2017-P011)资格预审公告


江西高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GZ-12-2017-P011)********3">资格预审公告

江西高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采购,现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有相关行业经验的社会资本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的法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特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GZ-12-2017-P011)已由石城县人民政府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石城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石城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和石城县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两个子项目。
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规模:对石城县中心城区的清华大道、城北大道、迎宾大道、兴隆路、琴江路、东城大道、沿江路等7条道路进行改造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及综合管线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石城县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规模:对西华路进行道路改造,改造建设总长约301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强电工程、通讯工程等。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石城县城市管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投资人。石城县人民政府授权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选定的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石城县人民政府或石城县人民政府授权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相关协议。项目采用BOT模式,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经营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需将本项目全部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石城县人民政府或石城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3.2投资概算: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建设投资约为39213.18万元。其中: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为30838.86万元,石城县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为8374.32万元。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政府审计部门的决算审计后确定项目最终投资总额。
3.3项目资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7842.64万元,占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金额的20%,由城县人民政府指定政府出资代表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资784.26万元,占比10%,社会资本方出资7058.37万元,占比90%。
3.4项目地点:赣州市石城县城区。
3.5运作模式:采用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移交的模式(BOT)。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 本次资格预审主体要求
a、本项目接受申请人为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b、当申请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均须投资,且牵头方投资须占社会资本方投资总额50%以上。
4.3 本次资格预审资质要求
鉴于本项目在城区既有交通上分段施工,独立法人实体社会投资人或联合体一方应具有:
a、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b、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c、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3法律要求
在过去五年内,社会投资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过去五年内,社会投资人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或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社会投资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过去五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其他贿赂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社会投资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5.3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
5.4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社会资本。
5.5项目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7年7月22日至2017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昌市红谷中大道788号江信国际花园19栋1508室江西高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领取《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购买,不接受网上报名。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须按照本公告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4日下午15:00时。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他说明:
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信件、传真、邮件等)向所有投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在接到该通知后,应在该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方式(传真或当面递交)向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通知。如逾期未收到该项确认,则无论该申请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将被认为放弃本项目的最终投资申请资格。
11.联系方法:
采购人: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濯坑村新庙下
电话:180*****828
联系人:赖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高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788号江信国际花园19栋1508室
联系人:万小姐、英小姐
电话:****-********139*****540177*****882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江西高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标签: 道路白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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