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容县镇级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编号:RXCG********
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容县镇级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工程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社会资本方。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1.1 项目授权主体:容县人民政府
1.2 项目实施机构: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项目名称:容县镇级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工程PPP项目
1.4 采购需求:拟采购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限15.5年内(含建设期0.5年),由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政府出资方代表广西容州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容县镇级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工程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其中项目投(融)资责任主要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在整个合作期内,政府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本项目所形成的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等资产的所有权;项目公司享有使用权、收益权,但无处置权。项目PPP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资产和设施按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给政府。
1.5 项目概况:容县镇级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工程PPP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容县石头镇石头村、杨梅镇成美村和自良镇大里村分别建设一座日处理60吨、60吨和30吨并均采用“小型垃圾热解气化成套装置”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其名称分别为容县石头镇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容县杨梅镇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容县自良镇垃圾片区处理中心。
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对于容县松山镇、罗江镇、石头镇、六王镇、灵山镇、杨村镇、容西镇、杨梅镇、浪水镇、自良镇等十个乡镇的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但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废物等。
根据可研批复,项目可研总投资估算为4507.61万元,减去可研估算的流动资金60万元,经调整后PPP项目投资总额为4447.6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方出资和社会资本出资两部分。政府建设补助资金2250万元,社会资本实际投入总额为2197.61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如下所述:
本项目主要由3个镇区垃圾处理中心组成,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分3个不同的可研对3个镇区垃圾处理中心的规模进行论证。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
(1)在石头镇石头村建设一座规模为6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厂。
(2)在杨梅镇成美村建设一座规模为6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厂。
(3)在自良镇大里村建设一座规模为3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厂。
上述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应采用小型垃圾热解气化成套装置处理工艺。厂区的建、构筑物根据工艺流程、功能、风向分为三个功能分区,包括办公生活区、主要生产区和浴室。其中办公生活区包括办公室和停车场,主要生产区包括垃圾贮坑、灰渣收集区和资源回收区,浴室包括水泵房、冷却塔、水处理装置、清水池。
厂区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为满足节能要求,根据地方节能标准依照公共建筑类标准与暖通专业配合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工程体形系数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要求使用“页岩烧结多孔砖、建筑防水技术、新三级钢技术”等三项技术。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投融资、运营和管理。
垃圾处理采用焚烧处理,具体技术工艺流程如下图:
石头镇处理中心和杨梅镇处理中心按60吨/日垃圾小型城镇化环保型热能利用生活垃圾无害化热裂解焚烧炉处理技术配置标准配置设备,具体要求见下表。
表1.1 设备内容指标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备注 |
一 | 预处理装置 | |||
1 | 粉碎机 | Q=5t/h N=37KW | 2 | |
2 | 磁选机 | V=100mm/s N=1.5KW | 2 | |
3 | 抛料机 | V=1.4r/s N=1.5KW | 2 | |
4 | 双螺旋输送装置 | Q=10t/h N=4KW | 2 | |
5 | 筛选机 | Q=10t/h N=7.5KW | 2 | |
6 | 筛选下料螺旋机 | Q=0.4t/h N=2.2KW | 2 | |
7 | 垃圾液压起重机 | Q=1t H=10m | 2 | |
二 | 进料机构 | |||
1 | 双螺旋输送装置 | Q=10t/h N=4KW | 2 | |
2 | 无轴螺旋输送机(30t)斜度22度 | Q=10t/h N=15KW | 2 | |
3 | 烘干筒 | Q=1.5t/h N=7.5KW | 2 | |
4 | 进料小螺旋 | Q=2t/h N=4KW | 2 | |
三 | 热解系统 | |||
1 | 热解汽化炉 | Q=30t/d热解气化炉 | 2 | |
2 | 搅拌装置 | N=4KW | 2 | |
3 | 旋转炉排装置 | N=4KW | 2 | |
4 | 短出渣机 | Q=0.6t/h N=4KW | 2 | |
5 | 长出渣机 | Q=0.6t/h N=4KW | 2 | |
四 | 烟气冷却系统 | |||
1 | 烟气冷却器 | Q=5800N? | 2 | |
2 | 冷却塔 | Q=25?/h N=0.55KW | 2 | |
3 | 水泵 | Q=25?/h N=4KW | 2 | |
五 | 通风系统 | |||
1 | 主风机 | Q=150?/min N=22KW | 2 | |
2 | 供氧风机 | Q=86?/min N=3KW | 2 | |
六 | 布袋除尘系统 | |||
1 | 布袋除尘器 | Q=6000N? S≥258㎡ | 2 | |
2 | 空压机 | Q=3.3?/0.7MPa/mim, | 2 | |
3 | 储气罐 | 1? | 2 | |
七 | 其他系统 | |||
1 | 喷淋除臭系统 | Q=6?/h N=0.55KW | 2 | |
2 | 电气控制系统 | 2 |
自良镇处理中心按30吨/日垃圾小型城镇化环保型热能利用生活垃圾无害化热裂解焚烧炉处理技术配置标准配置设备,具体要求见下表。
表1.2 30吨垃圾热解汽化处理技术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备注 |
一 | 预处理装置 | |||
1 | 粉碎机 | Q=5t/h N=37KW | 1 | |
2 | 磁选机 | V=100mm/s N=1.5KW | 1 | |
3 | 抛料机 | V=1.4r/s N=1.5KW | 1 | |
4 | 双螺旋输送装置 | Q=10t/h N=4KW | 1 | |
5 | 筛选机 | Q=10t/h N=7.5KW | 1 | |
6 | 筛选下料螺旋机 | Q=0.4t/h N=2.2KW | 1 | |
7 | 垃圾液压起重机 | Q=1t H=10m | 1 | |
二 | 进料机构 | |||
1 | 双螺旋输送装置 | Q=10t/h N=4KW | 1 | |
2 | 无轴螺旋输送机(30t)斜度22度 | Q=10t/h N=15KW | 1 | |
3 | 烘干筒 | Q=1.5t/h N=7.5KW | 1 | |
4 | 进料小螺旋 | Q=2t/h N=4KW | 1 | |
三 | 热解系统 | |||
1 | 热解汽化炉 | Q=30t/d热解气化炉 | 1 | |
2 | 搅拌装置 | N=4KW | 1 | |
3 | 旋转炉排装置 | N=4KW | 1 | |
4 | 短出渣机 | Q=0.6t/h N=4KW | 1 | |
5 | 长出渣机 | Q=0.6t/h N=4KW | 1 | |
四 | 烟气冷却系统 | |||
1 | 烟气冷却器 | Q=5800N? | 1 | |
2 | 冷却塔 | Q=25?/h N=0.55KW | 1 | |
3 | 水泵 | Q=25?/h N=4KW | 1 | |
五 | 通风系统 | |||
1 | 主风机 | Q=150?/min N=22KW | 1 | |
2 | 供氧风机 | Q=86?/min N=3KW | 1 | |
六 | 布袋除尘系统 | |||
1 | 布袋除尘器 | Q=6000N? S≥258㎡ | 1 | |
2 | 空压机 | Q=3.3?/0.7MPa/mim | 1 | |
3 | 储气罐 | 1? | 1 | |
七 | 其他系统 | |||
1 | 喷淋除臭系统 | Q=6?/h N=0.55KW | 1 | |
2 | 电气控制系统 | 1 |
1.6 质量目标: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149-2010《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标准》、CJJ 27-2012《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T137-2010《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建标142-201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7 计划合作期限:15.5年(含建设期0.5年,运营期15年)。
1.8 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2.1基本要求:
(1)社会资本方(以下称申请人,包括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规定。
(2)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企业。若联合体竞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同时满足此项条件。
2.2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实力。必须具备下述要求:
(1)承诺签订PPP项目合同后30日内,与广西容州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社会资本出资额900万元和政府出资100万元在项目公司成立30日内一次性缴足。
(2)社会资本企业注册资本要求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2.3信誉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用,在本项目竞标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若联合体竞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2.4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是设备生产制造厂家,申请人不是生产厂家的需出具生产厂家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5其他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各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仅限于财务投资、运营管理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以承诺函(此承诺函列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形式,声明并保证在本次竞标过程中其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函格式自拟,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在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应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
(2)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3)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4)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3、合格社会资本方的确定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审核,申请人如能满足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原则上视为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的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4.1 发售时间:2017年 7 月 24 日至2017年 7 月 28 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4.2 发售地点: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州镇桂南路150号四楼)。
4.3 售价: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4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以联合体竞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地点: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州镇桂南路150号四楼)。
5.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出示的材料: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以联合体竞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6、其他说明6.2 项目实施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6.3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社会资本方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6.4 项目实施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发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将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容县
联 系 人:蒙玮
联系电话:181*****356
传真:********63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第F座F2008、F2010、F2013号
联 系 人:李玲
联系电话:152*****15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容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7 月 2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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