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八、九月份工业硫磺产品销售招标公告
2017年八、九月份工业硫磺产品销售招标公告
锦州飞龙石化油品经销公司2017年八、九月份
工业硫磺产品销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ZKY-XS-GKZB2017-008
一、招标条件
本次2017年八、九月份工业硫磺产品销售招标项目已获锦州飞龙石化油品经销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基本要求
1、项目名称:2017年八、九月份工业硫磺产品销售
2、招标范围:2017年八、九月份工业硫磺产品销售
3、付款条件:每次装车前款到付货
4、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含17%的增值税)
5、提货方式:汽运自提
6、提货地点:锦州飞龙石化油品经销公司硫磺库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方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应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地区,必须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业绩要求:近3年有过类似项目经验者优先。
5、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影响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诉讼或不良记录或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2017 年 7 月22日至2017 年 7 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发送以下文件至 jzkysh@sina.com :《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凭证(附带加盖公章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和资格证明文件的清晰扫描件。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企业实力的资质证明文件。上述资质证明文件请提供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请将原件带到现场备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3、不提供邮购方式购买纸版招标文件,提供电子邮件方式。
4、招标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费用收取:在购买招标文件以前,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注明:招标文件工本费。
6、对开具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增值税发票,如需邮寄,招标人将以到付款方式快递到投标人指定地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7月31日14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送达(建议使用顺风快递)
邮寄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锦朝街36-1号(邮编121000)。
收件部门为: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
收件人:贾澎涛
联系电话:153*****002
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需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5、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7月3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号办公楼3楼开标室。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八、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锦朝街36-1号邮 编:121001
联 系 人:贾澎涛
电 话:****-*******手 机:153*****002
电子邮件:jzkysh@sina.com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锦州市铁北支行
帐 户 名:锦州飞龙石化油品经销公司
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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