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城市管理局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石城县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2日09:59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4日15:00
资格审查日期2017年08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濯坑村新庙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赖女士180*****828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高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139*****5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万小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GZ-12-2017-P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濯坑村新庙下

联系方式:赖女士180*****8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高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万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139*****540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9213.38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22日 17:09至2017年07月29日 19:0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南昌市红谷中大道788号江信国际花园19栋1508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领取《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购买,不接受网上报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1.2 本次资格预审主体要求a、本项目接受申请人为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b、当申请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均须投资,且牵头方投资须占社会资本方投资总额50%以上。1.3 本次资格预审资质要求 鉴于本项目在城区既有交通上分段施工,独立法人实体社会投资人或联合体一方应具有:a、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b、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c、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4法律要求 在过去五年内,社会投资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过去五年内,社会投资人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或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社会投资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过去五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其他贿赂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社会投资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GZ-12-2017-P011)已由石城县人民政府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石城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石城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8-1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4日 15: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和石城县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两个子项目。

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规模:对石城县中心城区的清华大道、城北大道、迎宾大道、兴隆路、琴江路、东城大道、沿江路等7条道路进行改造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及综合管线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石城县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规模:对西华路进行道路改造,改造建设总长约301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强电工程、通讯工程等。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石城县城市管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投资人。石城县人民政府授权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选定的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石城县人民政府或石城县人民政府授权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相关协议。项目采用BOT模式,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含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PPP项目,经营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需将本项目全部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石城县人民政府或石城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1.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采购需求

2.1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2.2投资概算: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建设投资约为39213.18万元。其中:石城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为30838.86万元,石城县西华路整体改造一期工程为8374.32万元。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政府审计部门的决算审计后确定项目最终投资总额。

2.3项目资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7842.64万元,占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金额的20%,由城县人民政府指定政府出资代表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资784.26万元,占比10%,社会资本方出资7058.37万元,占比90%。

2.4项目地点:赣州市石城县城区。

2.5运作模式:采用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移交的模式(BOT)。

七、其它补充事宜:

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信息可查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石城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a、本项目接受申请人为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b、当申请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均须投资,且牵头方投资须占社会资本方投资总额50%以上。独立法人实体社会投资人或联合体一方应具有:a、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b、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c、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白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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