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军分区“1611”工程招标公告
宜春军分区“1611”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发布时间:2017年7月24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宜春军分区“1611”工程。 2、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农牧试验场丁家台村涧山组东侧附近。 3、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共2782.03平方米。 5、投资概算:990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5月11日;要求工期:215天(日历天)。 8、招标范围:包括新建房屋4栋,门卫值班室、发电机房、水泵房各1栋(含室内装修)和室外附属工程(道路,室外供电、供水、消防、排水设施,围墙,绿化,路灯亮化,篮球场,挡土墙等),以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全部内容为准。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3、工程业绩:投标人和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近5年来(以竣工报告为准)完成过相类似规模工程(与本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概算相类似),工程质量形象较好。 4、企业信誉:企业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没有发生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亡3-10人,伤10-5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5000万元),无地方和军队的严重违规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 5、安全保密: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省外企业必须办理入赣手续。 (三)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为工程预算价的10%,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中国人民解放军宜春军分区账户。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按中标价20%交纳,具体交纳方式按招标文件明确办法执行。 (四)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1、资格预审方式:招标人将采取资料原件查验、网络查询、电话查证、现地核实等方式,对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验。 2、投标入围单位数量:本工程投标入围单位不少于6家。 (五)投标报名要求携带资料 投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承建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以及信誉、业绩、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拟委派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工程或标段的投标,且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 5、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6、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七)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8月2日。 (八)投标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 标 单 位:宜春军分区保障处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中山中路523号 联系人:钟 文 联系电话:189*****731 联系人:刘三民 联系电话:189*****736 2、建制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军区保障局 地址:南昌市二经路62号 联系人:易俊 联系电话:****-******** 宜春军分区保障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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