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创新创业园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宏发创新创业园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县宏发创新创业园室外工程已由道发改备案[2015]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融资。招标人为道县城乡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道县宏发创新创业园室外工程;
2.2 建设地点:道县工业集中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厂区道路工程、挡土墙工程、高低压电气管网工程、室外给水工程、室外消防环网工程、室外雨水工程、室外污水工程等项目。总投资额约2368.50万元。
2.4融资要求:中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合法融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并符合如下要求:①资金到位时间: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后20天内融资到位;②资金使用期限:不低于5年(含5年);③资金利率:综合年利率不超过8%(含8%);④如中标人不能按上述要求融资到位,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没收其融资履约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
2.5 工期要求:12个月;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
2.8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和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不能为同一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以上人员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1号连续六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均需提供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以上人员必须同时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1号连续六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还需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网址)。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中标单位在施工现场成立项目部,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如发现有未到岗的情况,将按每人2000元/次罚款,如在施工期内无故未到岗的情况合计超过30次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永住建发〔2015〕9号文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及融资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时00分之前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下面指定帐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支行
户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5.2融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时00分之前转入下面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金.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县支行
户名:道县城乡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1910 0210 0920 0165 666
5.3转投标保证金及融资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道县宏发创新创业园室外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道县宏发创新创业园室外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6.1报名单位在报名前应到招标人处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再按如下要求持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报名。
6.2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3)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4)企业资质证书;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8)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9)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内容:公司、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10)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1号)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上述资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资料不齐全者投标将会被拒绝。
6.3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逾期不再接受。
(2)地点: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时代花园左侧二楼)
6.4招标文件的发售:报名成立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单独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而带来不能进行身份识别的一切后果。未按规定出席开标会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道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特别声明
根据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建筑和房地产等行业税收征管实行项目库管理的通知》,承包人为非本县建筑企业的,中标后,应当依法在我县设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并以该机构的名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向我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我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我县缴纳相关税费。如中标人不按规定在我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道县城乡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阳先生
联系电话:180*****9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时代花园左侧二楼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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