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院内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救助管理站院内改造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7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源市救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辽源市救助管理站院内改造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JLJYZB********
2.3工程预算:95.6253万元
2.4招标范围:门卫、附属楼及院区改造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位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救助管理站院内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 8月19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8日,总工期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房建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及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招标。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永辉大厦905室)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4日13:30时,地点为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永辉大厦90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源市救助管理站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永兴村二组
联系人:王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联系人:张丽
电 话:****-*******
标签: 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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