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中学校校门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四中学校校门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垫江第四中学校校门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竞争性发包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垫江第四中学校校门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批准:本项目已经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批准建设。

3、工程地点:垫江第四中学校校园内。

4、发包内容:垫江第四中学校校门维修改造工程明确的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本项目发出的相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发包人:垫江第四中学校。

6、发包公告编号:DJJWGCJZXFB*******

二、竞争要求:

1、本项目按照《垫江县教育系统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垫教委〔2013〕135号)规定实行公开竞争性发包确定施工承包人。

2、本项目施工范围为按垫江第四中学校校门维修改造工程明确的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本项目发出的相关资料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发包人与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发包公告要求签订施工合同。

4、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承包方式。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保险费、二次转运费等一切税费均计算在本次报价内。报价计价原则:

4.1 本项目由竞标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图纸说明、发包公告及本项目发出的相关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参照重庆市现行相关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施工预算。报价中应包括竞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税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税金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4.2各种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材料(采、运、管)费,环境保护费、保险费(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各种检测费均由竞标人纳入竞标报价;施工中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垃圾等的处理,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其数量及费用由竞标人根据经验自行考虑列入竞标报价,发包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3本招标项目设竞标最高限价为¥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1857.1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伍拾柒元壹角捌分)。

竞标人在报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不得浮动,竞标总报价不得超出竞标最高限价,否则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竞标人应认真预算,合理报价,且报价涵盖本次发包的所有工程内容。如存在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按《垫江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垫江府发〔2013〕9号)第41条之规定执行。

三、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为17 日历天,要求中标建司于2017年08 月28日前向发包人书面申报全面竣工并清场完毕。

因发包方原因、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或不可抗力致工期顺延外,工期每延误一天扣承包方工程款叁佰元整,累计递减工程款。

四、安全要求:

发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至工程开工前,应将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给承包人,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发包人应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问题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五、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竞标费用:

竞标人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及参与竞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竞标人独立承担本次竞争性发包活动的所有费用。

七、竞标须知:

1、竞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会。

本竞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参与竞标时应提交公司合法有效的如下资质材料:

2.1 对本发包公告的《确认文书》(按附件的规定格式);

2.2 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由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均按本比选公告附件的规定格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3 有效的营业执照;

2.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5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换证期间不能提供有效原件的,则由该单位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2.6 重庆市外企业还需提交《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若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交“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的网页截图,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2.7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8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持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一人,安全员不少于一人(安全员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量)员不少于一人、电工员不少于一人。

发包人要求:竞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除《确认文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外均收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竞标公司在提交发包公告规定的竞标文件时,同时另行装袋提交对应的资质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竞标文件;竞标人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不得重复任职。

3、上述应提交并留存县教委的资质审查资料须按上述顺序装订并装入“资质审查文件袋”内。

4、应提交的“竞标报价文件袋”内须装入:按附件规定格式的《竞标报价函》。

5、“资质审查文件袋”和“竞标报价文件袋”须在密封处用纸条密封后加盖企业公章,在封面注明竞标项目名称、文件袋名称及竞标公司名称。在报名时一并提交上述两袋竞标文件。

6、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标文件时,应先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竞标保证金及缴纳资料费。

7、竞标过程中,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竞标纪律,公正廉洁,不得作弊,不得“围标”、“串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发包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标人自行踏勘。

9、若潜在竞标人对本工程竞争性发包公告及相关的补遗资料、通知等全部内容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我校;若有质疑,请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向我校书面提出,逾期提出质疑不予答复。

10、发包人及承包人应完整收集本项目采购相关资料。

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壹个月内双方配合完善本项目采购资料,待工程结算及审计(审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后续全部资料送一份到县教委采购组存档。

八、竞标保证金: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前应按本发包公告规定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竞标人未按本发包公告规定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的,其递交的竞标文件无效。

1.竞标保证金¥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2.递交方式: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前现场将竞标保证金(现金,装入未密封的加盖公司鲜章的信封内)足额递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当面清点无误后由竞标人现场密封,由发包人暂时保管。

装入竞标保证金的信封未加盖公司鲜章的,发包人可以拒绝接收。

3.退还方式:

(1)在开标现场,若收到竞标公司现场代表书面的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须待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调查处理意见书后,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根据处理意见退还。

(2)在开标现场,未收到竞标公司现场代表书面的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

3.1 未进入前三名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在对招标结果、开标记录表签字确认完成后,由竞标公司现场代表按发包人点名顺序(须核对退款人为竞标公司现场代表)当场签字退还。

对未现场签字退款的公司,由该公司邀约发包人到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现场签字后退款。

3.2 进入前三名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退还时限

3.2.1 无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发包人出具无投诉证明:

3.2.1.1 招标结果公示中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无质疑、投诉后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办理退款手续,转账全额无息退还至竞标企业基本账户;

3.2.1.2 第一中标候选人交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决算经审计或财政评审结束,甲乙双方配合完善本工程全部资料并上交一份到县教委计财科后,承包人到县教委办理退款手续,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将收取的这部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转账退还至中标企业基本账户。

3.2.2 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须待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调查处理意见书后,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根据处理意见退还。

3.3 进入前三名的竞标人退还竞标保证金时须提交的资料

发包人出具无投诉证明;竞标企业提交本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复印件居中位置注明参加的竞标项目名称、退回竞标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企业鲜章。

4、因承包人原因,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壹个月内工程结算不能按时送审计(审查),处罚扣减其暂存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的履约保证金50%上缴县财政专户。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或竞标文件有效期内竞标人撤回其竞标文件;

(2)竞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经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承包人而放弃中标权益的;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竞标文件作废,取消竞争资格;若已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竞标人未准时参加招标会议,或开标中途离场不能立即澄清相关问题的,或竞标相关资料及需核验原件逾期(通知提交后5分钟内未能提交的)送达的;

2、竞标文件未按本发包公告规定装袋密封,密封后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3、竞标人未按本发包公告规定按时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及资料费的;

4、竞标文件袋内装入资料与封面上注明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公司名称、文件袋名称不一致的:

5、规定提交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应录入的信息错误或不全的,或未按规定格式的,或规定提交的资料属两次及以上打印完成的,或提交的原件、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或填写不完整、或未签字、或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6、经查,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7、竞标报价函字迹模糊、涂改数字、大写错误或不规范的,或出现多个报价的,或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改动、竞标总报价超出竞标最高限价的(注:本次招标只接受电脑打印的竞标报价,不接受手工填写的竞标报价。对手工填写的竞标报价,其竞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8、竞标文件未实质响应本发包公告的;

9、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废标条件的。

十、履约保证金、履约风险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1、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其中标资格得到确认、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承包人将履约保证金的另一部分(按中标价的10%计算,然后扣减县教委已收取的竞标保证金转为的履约保证金)提交发包人。

2、履约风险金:以本公告公布的竞标最高限价的85%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标的,承包人在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时须另行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与基准值之差额的履约风险金。

发包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履约风险金,待本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在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时,发包人按相关规定代收承包人提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2%缴纳)。

该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一周应进行工程款支付的公示。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无异议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由发包人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上述“三金”均要求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学校财政专户(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收款单位:垫江县财政局;账号:****************754;款项来源:第四中学校工程保证金),退还时发包人通过学校财政专户转账退还至承包人基本账户。

4、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履约保证金、履约风险金不予退还,由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相关学校上交国库。

十一、服务费收取:

本项目竞争性发包结果经公示结束后,承包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中标价的2‰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竞标人将该费用纳入竞标报价中,但不单列。

十二、定标办法:

1、依据竞标人竞标报价将其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其竞标报价为中标价。

如果最低竞标报价出现并列,按随机抽取原则由并列的最低竞标报价者在到场的监督管理部门同志的监督下现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递选中标人的中标价确定原则:递选中标人的中标价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作为其中标价。

递选的中标人仍需交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及履约风险金。

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或因不可抗力书面提出不能履行竞标承诺,则后续两个中标候选人依序成为中标人。若后续两个中标候选人均不愿按上述中标价确定原则确定的中标价为其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则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

4、对竞标人恶意低价中标,招标人将书面报请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1、竞争性发包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包人在公示期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内向县教委出具无投诉证明;2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到垫江县教育委员会采购办公室(县教委办公楼403室)领取中标通知书。承包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到校签订合同。

承包人逾期未到县教委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与学校签订合同,视为承包人放弃中标权益,学校在征得相关部门批示同意后将依序与后续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2、承包人到县教委采购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1)向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提交:按中标价的2‰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提交指定银行进账单〔开户行:工行垫江县支行;收款单位: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账号:****************143 ;款项来源:第四中学校工程服务费〕。

(2)向县教委采购办公室提交:①贵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贵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提交贵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领取中标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出的领取中标通知书的相关资料。

3、发包人、中标建司均应对所签的每份合同加盖骑缝章;中标建司签订合同时必须加盖清晰的是合同专用章。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将合同报送垫江县教育委员会采购办公室备案。

5、项目开工后,施工企业一周内在垫江县境内银行(由施工单位自行选择)开设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将专用账户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交县教委402室核实备案。

6、第一中标候选人未书面向发包人及县教委提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竞标承诺,未按上述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权益。

7、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其提交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视情况将承包人列入不诚信企业予以通报;若给发包人造成较大损失,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四、结算原则、付款周期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承包方式

结算价 = 中标价 ± 设计变更价。

2、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能实施。在工程结算时结算价根据发包人、工程监理和施工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变量进行调整,其价格按下列顺序、方法确定:

(1)发包人预算书中有对应的项目,按照发包人预算书价格并结合中标价与发包人的预算总价下浮的比例折算后计价;

(2)发包人预算书中无对应项目的,按2008年土建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计算,材料价按竞标当月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垫江栏)执行,并结合中标价与发包人的预算总价下浮的比例折算后计价。

3、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按发包公告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工程增减变更签单。

结算严禁高估冒算,若审减金额超过结算审定金额10%的,所有审计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在支付本工程款时予以扣减。

4、付款方式:

(1)发包人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先行拨付给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工程结算经审计结束支付工程款时予以扣减。

(2)分2次付款:第1次,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审计结束,甲乙双方配合完善本工程全部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审定金额的95%;第2次,审定金额的5%转为质保金,贰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3)每次工程款拨付时:企业须提交“两票一证”【两票指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发票(地税及国税出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一证指建筑服务项目税收情况证明】;拨款金额的30%拨付到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中。

5、支付方式:所有款项均以转账方式向承包人基本账户支付。

十五、监督管理:

本次竞争性发包的全过程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十六、资料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即日起在“垫江教育网 政府采购”专栏直接下载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发包公告、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更正通知等相关资料,不管竞标人下载与否,发包人和竞标代理机构都视为竞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本次竞争性发包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2、本工程全部资料费每份¥200元(大写贰佰元整 ,售后不退,竞标资格不能转让)。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前现场支付上述资料费,否则发包人拒绝接收其竞标文件。

十七、竞争性发包时间及地点:

1、竞标人于2017年07月31日09∶30至09∶55在垫江县教师进修学校多功能厅(垫江县滨河东路1947号,县城南门坝县委党校内)足额提交竞标保证金及缴纳资料费。

2、竞标人现场出示已足额提交竞标保证金及缴纳资料费小票后,发包人于2017年07月31日09∶30至10∶00在竞标现场收取竞标文件及对应的资质原件,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开始的时间,竞标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竞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垫江县教师进修学校多功能厅。

十八、竞标咨询电话:

1、发包人:135*****567 王老师。

2、招标代理机构:垫江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

023 – ********,彭老师、王老师。

附件:1、《确认文书》。

2、《竞标报价函》。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垫江第四中学校校门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及图说(随本发包公告另附)。

发包人:垫江第四中学校(章)

2017年07月24日


附件1

确认文书

垫江第四中学校:

我单位自愿参加贵校“校门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发包,对贵校在“垫江教育网 政府采购” 专栏发出的该工程竞争性发包公告及相关的补遗资料、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竞标文件。

我公司保证提交的竞标资料完整、录入的信息准确无误,保证本项目中标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

竞 争 单 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201 年 月 日


附件2

竞 标 报 价 函

垫江第四中学校: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校“校门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发包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 元,大写人民币 〕进行竞标总报价,工期为 日历天,于201年月日前向发包人书面申报全面竣工(全面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并清场完毕,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我方承诺在竞争有效期内(从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竞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按照竞争性发包公告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在竞争性发包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声明,递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竞 争 单 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邮政编码:          

201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竞标人:(盖单位公章)

201年 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垫江第四中学校校门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竞标文件和处理本竞标项目竞标现场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竞标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此处附授权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竞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座机: 手机: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座机: 手机:

201年 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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