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及事故车辆停车场服务二标段招标公告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及事故车辆停车场服务二标段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西大街10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晓龙 + 183*****210
采购预算金额:580000.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二标段:桥西区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车辆停车场服务;
采购数量:1项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自2011年开始,我支队在市区范围内租用了三个停车场,专门用于市区交通违法和事故车辆免费停放。自运行以来,管理规范、运行正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6年,我支队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了三处停车场提供我支队桥东区、桥西区、高开区的违法处理和事故车辆的停车场服务,目前该合同已临近到期,经过了解,目前市区内未增加能提供此类综合性服务的大型停车场,为了保证停车场服务的连续性,我支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来采购交通违法和事故车辆停车场的承接主体。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二标段:邢台市天圆停车场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二标段: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南召马村东(邢台市桥西区预制构件股份有限公司惠民预制构件厂6-10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不允许投标;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备注:供应商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通过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253.156:81/home/home/login)下载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于投标时提供。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07-24至2017-07-28
时刻说明:2017年7月24日00时00分至2017年7月28日至23时59分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登录交易平台( http://60.6.253.156:81/home/home/login),自行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0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4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公示期限:2017-05-19至2017-05-25
财政部门地址:邢台市郭守敬北路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联系方式:183*****210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HY-2017-050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场 车辆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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