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物资(金江镇)二次招标公告

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物资(金江镇)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物资采购(金江镇)二次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行政区域澄迈县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9:00至2017年07月26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港爱路2-6号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港爱路2-6号
预算金额¥80.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澄迈县文化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998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76号吉欣苑C1C2座2-02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5551

投标邀请函

受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2016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物资采购(金江镇)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NQJX-2017-294-1)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1、名称:2016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物资采购(金江镇)二次招标

2、用途: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预算为:¥804000元(人民币捌拾万零肆仟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凭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5、投标人非生产厂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

6、有机肥生产厂商须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肥料正式(或临时)登记证复印件;

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8、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五个工作日);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商铺第二层;

3、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保证金缴纳相关事项:

保证金金额: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9时30分

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营业部

帐 号:1101 4750 3790 07

财务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898-********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商铺第二层。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

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898-********

传 真:****-********

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七月


标签: 物资 提升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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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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