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清丰县硝河阳邵乡西阳邵四村至留固二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清丰县硝河阳邵乡西阳邵四村至留固二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经濮财预[2016]695、豫财农[2017]67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清丰县硝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清丰县阳邵乡,总投资1344.4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新建两岸提防7.61公里;新建排水涵闸22座;重建西阳邵三桥、西阳邵一桥、留固东南桥、留固东桥4座桥梁;新建西阳邵二桥桥下护砌;新建右岸堤防防汛道路3.805公里;新建硝河管理所1处等;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1标段:桥梁工程1(52+785,53+082)及临时导流工程、临时场外供电、临时建筑工程等;
第2标段:桥梁工程2(54+360,55+153)及临时导流工程、临时场外供电、临时建筑工程等;
第3标段:河道疏浚及堤防填筑(51820-52819)、排水涵闸、51+820-52+819段右岸防汛道路、管理所;
第4标段:河道疏浚及提防填筑(52819-54165)、西阳邵二桥桥下护砌、排水涵闸、52+819-54+165段右岸防汛道路;
第5标段:河道疏浚及提防填筑(54165-55625)、排水涵闸、54+165-55+625段右岸防汛道路、管理所;
第6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4.工期要求:第1-5标段:90日历天/标段;第6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检验合格标准。
6.中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的全部税金在清丰县税务部门缴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至5标段: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
(3)投标单位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有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类似业绩指工程类型相同、结构相似、功能基本相同、规模大致相当的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的项目;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进行网上查询。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原始缴款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页截图为准)。项目经理及委托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项目经理具有2014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时间为准);
(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6)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7)近2年(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第6标段:
(1)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
(3)投标单位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合同。类似业绩指工程类型相同、结构相似、功能基本相同、规模大致相当的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的项目。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并具有2014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拟派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5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6)近2年(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注:(1)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标段顺序取前舍后)。
(2)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到有不良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是指濮阳市、河南省、国家水利网,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网上下载截图并接受核查,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4.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丰县政通大道279号,工商银行二楼)。
五、报名须知:
5.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5.2、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5.2.1、投标企业报名时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
②所有投标企业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③投标企业要求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
④第1至5标段:
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五大员资格证或岗位证,财务审计报告;
⑤第6标段: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派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5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财务审计报告。
注:①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②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拟投标段、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等内容。
5.3、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通知将发布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5.4、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六、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1-5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标段,第6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
****************0586
行 号:
********0357
注:①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并到达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②转账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 ③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未进行转账分配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 年 8 月22日 9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阳光大厦)。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22日 9时00 分
8.2开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阳光大厦)。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丰县硝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6*****768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156*****099濮阳分公司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监督部门: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
****-*******水行政监督部门:
清丰县水利局
电 话:
****-*******地 址:清丰县城秀水路18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