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村(村部至田垭河)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营村(村部至田垭河)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郑县福成镇大营村(村部至田垭河)道路建设工程已由福镇字【2017】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开行贷款资金,招标人为南郑县福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郑县福成镇境内。起于村部接朱白路,止于田垭河,路线全长4.0公里,按外延级改建,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平曲线最小半径10米,最大纵坡12%,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两侧各0.5m土路肩;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2.2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8000平方米,路面结构为:18cm水泥混凝土面板+15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主要工程数量土石方37901立方米,浆砌片石挡土墙1712立方米,涵洞9道,波形梁刚护栏294米,钢筋混凝土护栏347米,交通标志23套。
2.3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90天。
2.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里程不少于4公里及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且质量合格;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担任过至少一个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担任过至少一个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者,请于2017年 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南郑县交通扶贫工程招投标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购买施工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项目经理本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行贿档案告知函,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工验收报告)上述证书证件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2 凡符合以上要求的企业均可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郑县福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昊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郑县福成镇 地 址:汉中滨江路茶城艾斯国际办公中心九楼91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9*****938 电 话:150*****46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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