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浮江中队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江西省大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浮江中队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大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浮江中队工程项目已经批准,现决定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具有资质的机构参与投标竞争。
1、代理范围:大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浮江中队主体工程招标代理,该工程总投资约96万元。
2、对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经营税务登记证;
(2)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提供资料: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过年审合格),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③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4、投标人于2008年7月18日下午15:00前将报名资料及报价单传真或递交到大余县招投标中心(传真电话0797—*******)。
5、联系人:聂金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35*****166
黄玉平(县招标投标中心) 138*****339
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
6、招标代理询价报价单
项目名称 | 工程总投资 | 投标人报价 | |
包干金额(元) | 超出部分收费比例﹪ | ||
大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浮江中队工程 | 约96万元 |
注:(1)报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2)按低于经有关单位审定的最高限价的最低价为中标单位;(3)中标人的报价是正式委托后服务费的收取标准。(4)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含税金、专家接送、食宿、评审费用、及招标公告发布费用、会议场地费用等所有费用。
投标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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