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HT-J080705/ THT-J080706
一、西藏那曲地区聂荣县农贸市场和查吾拉法庭办公用房及周转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区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为新建,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那曲地区聂荣县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1458 .44㎡,一层混合结构,项目编号THT-J080705,建设地点聂荣县城区。第二标段:那曲地区聂荣县查吾拉法庭办公用房及周转房,总建筑面积(主体)366.16㎡,其中办公用房为框架结构,周转房为砖混结构,附属围墙100m,厕所12㎡、牛粪房10㎡及旗台一座和大门,项目编号THT-J080706,建设地点查当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包含的土建、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及补充说明内容,国家投资,计划有效总工期60日历天/标段,质量标准合格。
三、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一个或全部标段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具有高原类似本招标工程施工经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还须已经在那曲地区建设局备案登记。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六、潜在投标人可从拉萨市当热中路城关区市政工程公司院内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处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18日至2008年7月21日,每天10时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报名费300元/标段。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另计。
七、潜在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5日10时整,提交到那曲地区建设局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那曲地区建设局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当热中路城关区市政工程公司院内
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