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县(市)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华市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县(市)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县(市)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金华市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县(市)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竞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OBANG2017-FW021-ZFCG117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县(市)办公设备采购项目(SMK********ZH) | 详情见第二章采购清单 | 54万元 |
五、合格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仍可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地点:金华市永康街639号(美保龙中心)南楼B-603室
招标文件在投标报名的同时给各竞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并一起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投标人。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26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下列账户内:
单位名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金华分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7年7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永康街639号美保龙中心南楼B-60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永康街639号美保龙中心南楼B-602室)进行。
十一、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东东 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单位:金华市市民卡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梅园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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