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文化中心二期(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硕文化中心二期(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就《安吉县昌硕文化中心二期(图书馆)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CGK2017-06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单位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资质丙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8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发售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二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6日上午09∶00时 七、投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八、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6日上午09∶00时 九、开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6)信息系统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1*****051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新闻宣传中心6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锐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2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39号财政地税局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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