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果乡多玛村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达果乡多玛村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ZB-S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尼玛县达果乡多玛村防洪工程已由那曲地区水利局、那曲地区财政局 以那水字【2017】1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

新建防洪堤总长2522.08米(左岸1846.64米,右岸675.44米),新建下河梯步2座。

2.4计划工期:各标段为18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须具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区内登记备案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近三年内承建过类似工程并有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能满足本工程的技术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区外企业投标人必须与在藏负责人一致,区内企业投标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7 月24日至 2017 年 7 月28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拉萨市柳梧新区冈仁国际10栋1101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项目经理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上岗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等企业相关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10时00分,地点: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冈仁国际10栋1101号

联系电话:153*****678


2017 年7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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