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馆设备及实验室尸库通风净化改造设备招标公告
生命科学馆设备及实验室尸库通风净化改造设备招标公告
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设备及实验室尸库通风净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ZS2017Q004
二、项目名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馆设备及实验室尸库通风净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7)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双面);
(8)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9)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10)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投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提交查验)。
(11)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税务网站打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社保网站打印);若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则应提供最新月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投标人代表应为供应商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否则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自然人除外)。
(13)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本次采购允许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须单独提供,联合体各方所授权的投标代表须为同一人并且是联合体其中一方的在职员工。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提供共同投标协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盖章处须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联合体各方自行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盖已方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主办方。除非另有明确,否则商务评分部分以联合体主办方的商务资质进行评分。
(15)本采购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70万元。当投标人的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7月25日起至2017年8月1日17:00(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每份采购文件为100元,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足额将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达。并保证在投标当天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上必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和“2017年8月18日9时00分前汇款信息保密”。投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招标文件公告及购买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8月18日 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泉州市丰泽区温陵路远太大厦903室,投标文件由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接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2017年8月18日 9:00(北京时间)在泉州市丰泽区温陵路远太大厦903室开标室开标。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136*****83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路远太大厦903室 邮编:362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陈小姐、黄先生 保证金确认:****-********
电子信箱:fjzhongshun@163.com
基本帐户:
户名: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特别提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入上述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汇款请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与代理机构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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