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胜村西龙经济社宙字号河边南面土地的使用权竞投租赁公告
平胜村西龙经济社宙字号河边南面土地的使用权竞投租赁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平胜村西龙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定于2017年8月 2 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所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平胜村西龙股份合作社宙字号河边南面的土地使用权租凭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咨询和竞投。
项目编号:YZ-***-********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宙字号河边南面土地;
(二)资产面积:占地面积1023.3.00平方米;
(三)标的物所在位置:平胜村西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四)出租的起止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计共28年;
(五)交易底价:人民币8.00元/平方米/月(不含税),折合人民币98236.8.00元/年(不含税);
(六)租金递增情况:租金每满三年有前期的基础上递增10%;
(七)租金收取方式:租金实行先缴交后使用的原则。竞得人必须在每年的1月10日前将当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给出租方;
(八)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
(九)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人民币5万元整;
(十)竞价方式:明标;
(十一)增价幅度: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0.2元/月/平方米;
(十二)标的物使用范围:农业用地,可用作农业种养,不能用作畜禽养殖或非农用途,按原状出租(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规定);
二、其它情况说明:
1、租赁期间,因使用土地产生的全部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各项申报手续由竞得人负责。如土地需要进行“五通”(即通水、通电、通机耕路、通讯、通排水)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竞得人有权使用租赁土地上原有的排涝项目,亦可在租赁土地上建设排灌系统,相关的方案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因旱涝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与费用,与出租方无关。
3、竞得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不可填堵、占用或者拆毁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应保护河道的环境卫生。租赁土地上如有高压线、通讯设施,竞得人应妥善使用租赁土地,不可破坏上述设备、设施。
4、租赁期间,竞得人在租赁年内不可将合同项下的宗地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5、租赁期间,竞得人不得对承租土地进行任何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经批准的农业设施除外),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禁止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2)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3)搭建永久或临时的建(构)筑物;(4)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5)将土地改造成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6)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土地农用性质,将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出租方有权督促承租方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竞得人违反农地农用要求、进行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制止并上报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竞得人拒不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竞得人承担复耕复绿的全部费用,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竞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宗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出租方需按相关规定将租赁宗地进行重新交易的,竞得人须无条件解除本合同;若部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该部分土地需重新公开流转交易,其余仍为农用地的部分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竞得人需与出租方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宗地的出租范围。
7、竞得人为发展现代农业,确需兴建农业设施的,应严格按照《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国土〔20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地流转监管的通知》(南国土〔2014〕236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取得设施农用地批复文件后才能按照审核批准的设施农用地规模及标准进行建设。
8、因公共利益而需征收租赁土地及附属物的,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自出租方签订补偿协议之日起自动解除。
注:欲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向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四、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交易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若竞投标的存在原承租方,原合同已约定或双方协议约定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且原承租方现场表示愿意按最高报价成交的,则原承租方为竞得人。
2、若全体合资格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竞投人不报价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投人,另行组织交易。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17年7 月24 日至2017年7 月28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投人若为自然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
(1)自然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六、竞价文件售价: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八、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不接受网上银行转账,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17年7 月31 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于2017年7 月31 日17时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九、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7年8月2日 星期三10:00至10:30(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17年8 月2 日10:30(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四)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五)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十、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中心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曾小姐
出租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平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0*****000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南海桂城政务信息网
招标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