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县建设招标公告
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县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竹溪县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竹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竹溪县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竹溪县水坪镇纪家山,向家汇,沙坝,红石岩,惠家河,张家河、洛家河等7个行政村,设计灌溉面积1.23万亩。该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竹溪县水坪镇7个村的灌溉工程土建工程;
第二标段为:竹溪县水坪镇7个村的灌溉工程管道材料,配件及安装工程;
第三标段为:竹溪县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2计划工期:每个标段的工期为15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工程安全等级: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无其他在建项目。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拟任本合同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5)投标人市场信誉良好,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且无市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方可投标。
(6)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管材生产厂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证》;
(5)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本次招标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6)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内具有类似项目采购及施工业绩。
3.3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一项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5)投标人市场信誉良好,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且无市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方可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3.8外省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是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上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本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专业)。参加二标段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证》、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本次招标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参加三标段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项目总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证书、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开标大厅内(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4日9时00分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进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4、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招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竹溪县水务局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环城北路(灯光球场入口处)
联系电话:****-*******
竹溪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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