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地下室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地下室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地下室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1.淮安高新置业有限公司的高铁新区安置小区项目已经淮发改投资复(2016)295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北区地下室桩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
2.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单位。
3.工程概况:
3.1工程项目名称: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地下室桩基工程;
3.2工程地点:淮安高铁新区城东路东侧,顺达路南侧,广州路北侧;
3.3工程规模: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地下室桩基工程:桩长最长为40米,合同估算价约1300万元;
3.4招标范围: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地下室桩基工程,包括北区抗拔桩、幼儿园、生活广场桩基工程,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3.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7标段划分:本工程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如为第(2)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3如为第(2)种条件中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停工证明。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4如为第(3)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5第(2)种或第(3)种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6项目经理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子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问应当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问一致,不一致的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5.6市场准入:企业具备须经淮安市住建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在有效期内)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淮单项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或《淮安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在有效期内)(到淮安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办理);
5.7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1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8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9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10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11企业及投标项目经理信誉:重合同,诚实守信,无工程施工劣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未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社会信誉良好;
5.12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进行复核的权利,如经核实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已入围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6、报名、交费及其它注意事项:
(1)本工程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14日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标段),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证书办理点:1、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890)2、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电话:***-********或025-9601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0、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14日。
11、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12、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名称:淮安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3、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名称: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办(备案章):
2017年 月 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