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辽源市展位设计搭建招标公告
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辽源市展位设计搭建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辽源市展位设计搭建项目,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44】号批准进行,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辽源市经济技术合作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辽源市展位设计搭建项目
2、招标编号:JLST-2017-LYZC016
3、招标范围:228平方米特装展位,设计、搭建方案一体化,设计至少2套布展方案备选,设计方案中要包含可行性和预算情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计划工期:8月18日—8月30日,共13日历天。
5、项目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6号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和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和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7、采购预算:50万元
8、报价包含展位设计、材料运输、搭建及撤展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三、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
2、具有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推荐搭建商入围资格(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入围通知书原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相关类似业绩;
9、具有良好的资金信用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银行出具的临时证明,当年有效);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2、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以下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新版营业执照)。
1.2 近六个月内(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1.3具有良好的资金信用(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银行出具的临时证明,当年有效);
1.4入围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推荐搭建商资格证明(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入围通知书);
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要复印件)。
1.6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1.7本项目公告期内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8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
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世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辽源市广达2001-1号楼3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1万元。
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投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辽源市经济技术合作局
联系人:杨科长
电 话:****-*******
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新阳路78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世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琪
电 话:****-*******
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广达2001-1号楼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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