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亭湖区后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拨款,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地下过道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开发区,三菱磨料磨具公司向南约600米,盐城市希望大道西侧地段 (2)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80万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8月10日 四、本招标工程共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盐城市亭湖区后勤服务中心地下过道土方、土建、一般安装工程的施工。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职工,且从本工程招标公告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备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预审时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出具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三级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资格预审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应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全数法”入围,但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到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附楼三楼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报名授权委托书”和“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并于2008 年7月18日 16:00 时至 2008 年7月25日16:00时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2号投标报名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授权委托书;(2)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项目经理证书(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出具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三级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原件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至少3人)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和2007年度(2007年1月—12月)向投标申请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险或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有关保险证明或缴费单据原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九、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十、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立冈 2008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