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耗材(二次)招标公告

信号耗材(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信号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信号耗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在轨道线路保养和信号机、转辙机等设备维修保养时,需要使用到部分信号耗材。主要采购内容为信号耗材的供货、运输及售后服务。本项目耗材为钩锁器、拉碴扒、信号旗、手摇把、轨道电路报警盒、道岔表示变压器、受电端中继变压器、送电端电源变压器、隔离变压器、转辙机表示杆防旷螺栓、硅整流器、信号综合检测块、信号机HZ-24内五角落螺栓钥匙和送、受电箱盒引接线、翻轨器、道岔钩锁器、过轨卡、阻容盒、轨道电路箱盒、轨道电路防护电阻、道岔跳线、分路电阻线、组合排架报警器、LED信号机发光盘;具体详见 “用户需求书”。

2.2 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采购订单要求的数量、时间、地点供货;

2.3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分标段;

2.4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经营范围内有铁路专用器材(产品)生产销售或铁路信号器材(产品)销售, 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铁路专用器材(产品)销售或铁路信号器材(产品)销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履约情况: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投标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4其他要求:

(1)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投标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或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不符合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规定,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及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无任何信用不良记录。投标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未提供或查询核实存在信用不良记录,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2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昆明市滇池路453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检验检疫局之间)(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①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③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下午14时0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昆明市滇池路453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检验检疫局之间)(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片区大梨园

招标人代表:孔令波 电话:****-********-****1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53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检验检疫局之间)

联系人: 金诗茗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耗材 信号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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