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河流域察布查尔县伊犁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7年度)招标公告
新疆伊犁河流域察布查尔县伊犁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7年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伊犁河流域察布查尔县伊犁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7年度)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伊犁察布查尔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察布查尔县境内,北以伊犁河为界,南到察南渠渠线,东起察县坎乡麻扎村察布查尔渠首,西至中哈国界线。主要建设内容:察稻总干渠改造长度3.92 km,桩号为21+950~25+870段和察渠干渠改造长度16.00 km,桩号为0+000~16+000段。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为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察稻总干渠改建桩号21+950~24+000,长度2.05km;
第二标段:察稻总干渠改建桩号24+000~25+870,长度1.87km;
第三标段:改建桩号0+000~4+000,长度4.0km;
第四标段:改建桩号4+000~8+000,长度4.0km;
第五标段:改建桩号8+000~12+000,长度4.0km;
第六标段:改建桩号12+000~16+000,长度4.0km;
第七标段:监理标。
2.3 计划工期:2017年8月25日-2017年11月30日,总工期:98天(日历日)。全部施工标段必须在2017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100%的工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意参加第一至六标段的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行业颁发且在证书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的基本信息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经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已登记在投标人名下。
3.2凡有意参加第七标段的投标企业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经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已登记在投标人名下。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招标公告”栏网址为:http://www.xjslt.gov.cn/jsyglc/ztbgg/index.htm。
5.2投标保证金:第一至六标段各10万元,第七标段1万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必须填写项目名称。
5.3本工程第一至七标段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第八标段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上午10:30时,地点为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168号泰隆大厦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伊犁察布查尔县水利管理站
联系 人:沙吾江联 系 电 话:135*****34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蔡琰 联 系 电 话:****-*******、136*****122
监督单位:伊犁州水利局纪检组、伊犁州水利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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