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标准厂房招标公告
新建标准厂房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新建标准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招标 |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新建标准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备案号[2016]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厚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厚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盛路东、安泰三路南 2.2工程规模:建筑物层数(最大):3层;标段合同估算价:6500.00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27735.00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14.24米;单跨跨度(最大):24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6829平方米;总用地面积397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735平方米,新建3幢标准工业厂房,地上一层,局部3层。 2.3计划工期:445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650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室外配套等工程。总用地面积397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735平方米,新建3幢标准工业厂房,地上一层,局部3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100%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其他:/ |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具备以下业绩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厂房工程且获得过省优及以上。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和获奖证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省优有效期2年,国优有效期3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获奖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具体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信息库为准,缺任意一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
3.1.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 |||||||||
3.1.2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
3.1.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3.1.3.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3.1.3.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
3.1.3.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 |||||||||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中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 |||||||||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招标人按下述评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
评价方法:。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07月24日09时00分至2017年07月28日16时00分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04日14:00,网址:http://xzfw.wuxi.gov.cn/ztzl/wxsggzyjyzx/jsgc/index.shtml。 | |||||||||
6.2资格预审所需原件的递交时间为/,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 |||||||||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7.招标文件的获取 | |||||||||
7.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同时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本工程招标文件购买与下载的截止时间,请各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务必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 |||||||||
7.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
9.评标办法 |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 |||||||||
10.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无锡市厚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厚嵩东路86号 | 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5-3号东方银座807-808 | ||||||
邮编: | 邮编: | 214000 | |||||||
联系人: | 浦潇梦 | 联系人: | 潘琳芳 | ||||||
电话: | 电话: | 150*****697****-********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qq.com | |||||||
2017年07月21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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