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政法委办公设备招标公告呼政购竞号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政法委办公设备招标公告呼政购竞号
B********18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政法委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摄像机、照相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呼政购竞2008——23号 二、招标项目 办公设备 三、招标内容 摄像机、照相机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和固定经营场所。 3、能提供稳定可靠、快捷的售后服务。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标书。购买标书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7月18日—24日上午9:30-11:30 (节假日休息) 地点:呼和浩特市文化宫路14号(第五幼儿园东门对面)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 六、各种款项的交纳帐户 1、外地:自带汇票或现金 本地:转帐支票或现金 收款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呼市城郊中山路信用社 帐号:****************57-3262 2、投标人汇款时必须在汇款单上详细注明款项用途,即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履约保证金。 3、购买招标书的汇款,必须在7月24日之前将标书费寄出。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08年7月25 日 上午9:30在呼和浩特市文化宫路14号(第五幼儿园东门对面)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邮编:010020 联系人: 卞弘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 200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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