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村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柳村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等有关规定,并经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电化教育中心委托,现就龙游县柳村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龙游县柳村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YCG2017YZ-037
三、采购内容:龙游县柳村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详见询价文件中参数要求。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龙游县柳村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 批 | 1 | 25.2万元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具有本项目所需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关于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①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②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到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商务楼大楼3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伍佰元。售后一概不退(制造商或生产厂商报名或购买标书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询价响应保证金:见询价文件(或公告附件)
八、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2日9:30时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7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横道),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询价将于2017年8月2日9:3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27(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横道)开标。
十、招标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十一、业务咨询:
龙游县电化教育中心
联系人:丁老师189*****568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139*****316
十二、其他: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询价响应方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询价响应方为成交人,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2. 质疑和投诉:询价响应方如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3. 质疑人对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投诉(电话:****-*******)。
龙游县电化教育中心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事项
温馨提醒:
㈠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通过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保证金自助查询退还系统确认,由本项目(标段)专属识别码自动关联至项目(标段)。
步骤①按要求填写识别码汇款→②通过专属识别码关联项目(标段)→③打印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装订入谈判文件(已关联成功的可查询打印,未成功关联的无法查询打印)
㈡因涉及后续谈判文件制作,请各投标人提前3天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免影响谈判文件制作进度。
㈢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步骤和要求操作而导致①保证金无法关联项目(标段)的,②谈判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的,均取消投标资格,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交付方式:电汇/网上银行(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出,拒绝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专属保证金识别码:********18
注:上图为汇款样版,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必须在用途/附言/摘要/备注等栏中正确填写本项目(标段)专属十位阿拉伯数字识别码(只需十位数字,不得有其他文字字母),否则无法关联本项目(标段)。
因各银行推送信息有别,若出现用途、附言、摘要或备注等多处空白,请都填上识别码,以便中心保证金系统能及时准确关联项目。
一、保证金关联成功:投标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后必须通过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左侧[采购保证金查询]栏目打印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作为实质性响应文件放入谈判文件中。
保证金关联未成功: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与项目(标段)关联的,请到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栏下载[投标保证金关联申请表]传真至********771办理人工关联。关联后上述打印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作为实质性响应文件放入谈判文件中。
二、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单位必须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且成功关联项目(标段)。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其他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项目(标段)一次性足额缴纳,若多缴、少缴,多标段混交,系统都将无法确认,保证金视同未缴纳。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
(1)在招标过程正常情况下,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规定退还: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系统原路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保证金且成功关联项目的,但因各种原因未参与投标的,或评审期间被废标的,其保证金均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系统原路退还其单位。
成交人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由系统原路退还。
(2)遇招标项目有投诉等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处理期间,暂缓退还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特殊情况处理完毕,系统按前条规定退还。
(3)招标项目中止或流标的,系统将在招标人发布中止或流标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的项目重新分配识别码,投标单位必须重新按要求缴纳,并重新打印投标保证金查询记录表。
(4)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出现不予退还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根据采购监管部门通知,系统不再退还给投标单位。
(5)若企业名称、开户信息有变更,请递交相关变更材料。
(6)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与项目(标段)关联的,其保证金的退还请到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栏下载[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传真至********771办理退还手续。
四、其他:交易中心收款后不再采用传统方式向缴款人出具收款收据,同时在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时,缴款人也不需要向交易中心提供收款收据。缴款人可通过系统自助查询是否退还。
其余关于保证金未尽事宜,详见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栏《关于采购保证金启用自助查询退还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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