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场3、4道延长部分配套改造(二期)道路及硬化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货场3、4道延长部分配套改造(二期)道路及硬化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包东货场3、4道延长部分配套改造(二期)道路及硬化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08-7-18)
招标编号:HTJS2008-06
一、招标人
名 称:呼和浩特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
邮 编:010050
电 话:081-41687 081-41787
联系人:徐建军 乔存虎 郭振宇
传 真:081-41937 081-41787
二、招标依据
1.国家、铁道部及呼和浩特铁路局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2.《关于呼铁局工程管理所2008年更新改造项目招标计划的批复》(呼铁招标办[2008]7号)。
三、资金来源:呼铁局更新改造资金。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在呼铁局招标办和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进行。
五、标段划分、主要工程数量及工期要求: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包头货场3、4道延长部分配套改造(二期)――道路及硬化面工程。
工程概况:新建砼道路及硬化面25129m2,新铺面包砖硬化面392m2、砼道牙392米。
工期要求:建设总工期拟定为90天,拟开工日期2008年8月15日,拟竣工日期2008年11月12日。
六、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质、年检合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并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许可证》。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
3. 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建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提供2006年、2007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在近2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七、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总价承包方式。
八、日程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8年07月18日。
2.招标文件的发售
(1)已报名的投标人务必于2008年07月23日-07月27日9:00~11:00、15:00~17:00到工管所技改部(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306室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和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交易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供招标人查验。
(3)施工招标文件工本费及评审费人民币2000元,一经售出不予退还;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归还图纸并退回押金)。
4.现场踏勘、标前会时间安排。
2008年7月29日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请投标人于当日上午9:00在施工现场由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逾期不候。
5.投标人须于2008年08月12日9:00~10:00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递交时携带交易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不能出示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6.招标人定于2008年08月12日10:00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开标会,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并参加开标会议。
7.上述安排若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信息网(www.htjyzx.com.cn)发布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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